首页 国际机票 国内机票 特价机票 打折机票 留学机票 民航资讯 航空常识 目的地指南 旅游宝典

联系方式
 
 

 

便民工具箱
 
汇率查询 · 机票真伪查询
电子年历 · 机型介绍
长途车查询 · 机场快线
北京天气 · 邮编区号
国际时差 · 电子地图
联系我们 支付方式
 

 

电子客票
 
· 电子客票知识
· 电子客票网上支付
· 国内机场指南
· 退票、改期
· 如何登机、报销
· 电子客票双重奖励积分计划
 

 

 

 

欧盟将执行旅客手提行李新规

 

 

内容发布时间:2007-11-22 10:19:34

新华网广州11月2日专电(记者陈冀)为确保航班安全,欧盟成员国将从11月6日起执行旅客手提行李新规定。届时,凡是在欧盟国家境内机场登机或经欧盟国家转机的旅客,其随身携带的发胶、牙膏、面霜等液态或凝胶状物质不得超过100毫升,且必须装在容积不超过1公升的透明塑料袋内,塑料袋可反复封口,以供安检人员检查。 


  南方航空公司提醒广大旅客,如果在欧盟国家境内乘机或经欧盟国家转机,尽量不要随身携带液体或凝胶体登机,如果一定要携带也不能超过100毫升且必须符合包装规定。特别是从非欧盟国家始发经欧盟国家转机的旅客,即使是在始发地接受安检后的机场商店内,也不要轻易购买液体或凝胶体,因为手提行李中的液体或凝胶体即使在始发机场不受限制,却有可能在中转机场被没收。

  如果旅客的手提行李不符合规定,将会被机场安检没收。但这一新规定不包括航班上必需的婴儿食品和某些病人的医疗用品。而乘客在欧盟机场接受安检后在机场商店或欧盟航班上购买的液态物品也不受此限。

 

 

 
公司简介 - 联系方式 - 合作伙伴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版本所有:北京凯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电话:010-65802768 65804505 (多线) 传真:010-65801363

公司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7号翔业大厦302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