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劳动合同法》,规避用工风险,规范劳动合同,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实现依法治企,构建和谐企业,2008年11月15日,东航山东分公司在青岛、济南、烟台分别组织召开了学习贯彻新版《劳动合同法》座谈会,并成立了由东航山东分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领导小组。 会议由新版《劳动合同法》培训讲座和贯彻新版《劳动合同法》动员会两部分组成。上午,济南、青岛两地分别邀请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相关领导进行了新《劳动合同法》培训。下午,济南、青岛、烟台三地连线举行东航山东分公司学习贯彻新《劳动合同法》动员电话视频会。 当日上午,青岛地区培训讲座由青岛市劳动仲裁院院长受邀主讲,他在讲座中主要阐述了新《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劳动合同法的意义和作用,并针对新、旧《劳动合同法》的差异,结合身边的一些实例,就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及劳动关系地解除和终止做了生动、详细地讲解。同时针对企业经营活动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青岛市劳动仲裁院院长作了细致地解答。讲座气氛热烈,与会人员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多可行性措施和建议。 下午由东航山东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张津员主持召开了济南、青岛、烟台三地动员视频会。张津员经理对新《劳动合同法》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并宣布东航山东分公司《劳动合同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柏怀仁总经理代表东航山东分公司《劳动合同法》工作领导组对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落实新《劳动合同法》规避用工风险提出了6点要求。青岛服务公司、东航大厦、济南空港公司、济南大厦、东航假日旅行社5家劳动用工复杂部门的与会领导,对目前各部门用工情况作了通报,并结合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范建军副总经理在讲话中指出东航山东分公司要遵守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各级指示做好新《劳动合同法》的落实,确保贯彻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本次会议进一步加深了与会人员对新《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和理解,对进一步提高东航山东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形成规范和谐的劳动关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内容发布时间:2007-11-22 10:09:36 |